城中村改造,亦称旧村改造、城市旧区改造、城市村庄改造等,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已经没有耕地或者基本没有耕地的仍然保留农村体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行政村,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主管,以村民、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建并授权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实力和资质的开发企业为混合主体,依法组织、实施的旧村改造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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